关于开展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课程中心助教岗位聘任工作的通知
为推进本科课程中心平台的建设和使用,根据《山东大学课程中心助教管理办法》规定,本学期继续招聘课程中心研究生助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由各学院负责组织报名,具体名额分配见下表:
学院 |
名额(人) |
学院 |
名额(人) |
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 |
2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3 |
经济学院 |
3 |
机械工程学院 |
2 |
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 |
2 |
控制科学与工程学院 |
2 |
法学院 |
2 |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
2 |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
3 |
电气工程学院 |
2 |
艺术学院 |
2 |
土建与水利学院 |
2 |
外国语学院 |
2 |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
2 |
大学外语教学部 |
2 |
公共卫生学院 |
2 |
历史文化学院 |
2 |
医学院 |
3 |
数学学院 |
2 |
口腔医学院 |
2 |
物理学院 |
2 |
护理学院 |
2 |
化学与化工学院 |
2 |
药学院 |
2 |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
2 |
管理学院 |
3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
2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2 |
软件学院 |
2 |
体育学院 |
2 |
生命科学学院 |
3 |
工程训练中心 |
2 |
2、新招聘的课程中心助教应填写《山东大学招聘课程中心研究生助教报名表》(附件1),向拟服务学院提供报名信息。原有助教续聘,不需再填写报名表。
3、各学院负责资格审核,将入选名单《汇总表》(附件2)报本科生院教学促进与教师发展中心备案,该《汇总表》需包含续聘助教信息。
4、各学院本科教务管理人员负责助教的工作任务分配、日常管理和工作考核。助教应按时参加教学促进与教师发展中心组织的培训;及时与学院本科教务联系沟通,明确工作任务与要求,认真履行职责。
5、受聘助教待遇与研究生工作部发放标准相同,由本科生院教学促进与教师发展中心负责按学期支付。
6、时间安排
由各学院组织资格审核和选拔、招聘工作,于9月16日前将入选名单报送到本科生院教学促进与教师发展中心(明德楼B-107),同时发送电子版到course@sdu.edu.cn。
7、山东大学课程中心助教群:149942804,请助教及时加入,了解课程中心相关信息。
其他事宜请咨询:62852
本科生院教学促进与教师发展中心课程建设科
2013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