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大学法学教育始于1980 年,1983 年成立法律系,1994 年成立法学院。学院下设法律史学、法理学、宪法与行政法学、民商法学、刑法学、国际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等承担教研任务的研究所,以及人权研究、知识产权与科技法研究、欧盟法研究、美国法研究等多个专门研究中心。法律史学、法理学、宪法学、人权法学等领域的研究在国内外享有盛誉, 国际法哲学与社会哲学协会中国分会秘书处现设于我校法学院。
学院现有专任教师79 人,包括教授28 人,副教授30 人,讲师21 人,其中人文社科一级教授3 人,85% 的教师拥有海内外知名高校的博士学位。学院现拥有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法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以及法学一级学科硕士点和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点,有3 个省级重点学科和1 个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是山东省法学研究基地挂靠单位,2012 年成为全国首批应用型、复合型法律职业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和涉外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在校博士、硕士研究生1280 余人,本科生650 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