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学—国家精品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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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知识点注释

#保障条款的含义#保障条款是指当某类产品的进口大量增加,对进口国的同类行业造成严重损害或产生严重威胁,并且严重损害严重威胁与该类产品进口激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时,进口国可以对该类产品实行临时性进口限制。

#世界贸易组织的例外条款#世界贸易组织的有关条款规定,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成员国可以对WTO基本原则进行例外处理,被称为例外条款:幼稚产业保护例外、关税同盟和自由贸易区例外、保障条款。

#世界贸易组织的基本原则#非歧视原则、互惠原则、透明度原则、关税保护原则、公平贸易原则、对发展中国家特别优惠原则、例外条款。

#世界贸易组织的宗旨#提高生活水平,保证充分就业,大幅度和稳定地增加实际收入和有效需求量,扩大世界资源的充分利用,削减贸易壁垒,取消国际贸易中的歧视待遇,促进国际贸易的发展。

#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简称关贸总协定(GATT),是有关国际关税减让及调整缔约方之间经济贸易关系和相互权利、义务的国际多边协定,对自由贸易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最惠国待遇原则#最惠国待遇是指成员国一方现在和将来给予任何第三方的优惠和豁免,也应该给予成员国对方。给予最惠国待遇的一方称给惠国,享有最惠国待遇的一方称受惠国。

#无歧视待遇原则#又称无差别待遇原则,是世贸组织的最基本原则,是各种规则与体系的基础,体现了公平与互利。非歧视原则包括两项内容:最惠国待遇原则和国民待遇原则。

#关税保护原则#关税保护原则包含三项具体原则:关税保护原则、关税稳定减让原则和取消数量限制原则。

#取消数量限制原则#是指在商品的进出口贸易活动中不允许用数量限制(如规定配额)的方法进行管理。数量限制是通过规定进出口数量来管制进出口贸易的一种行政方法,是影响国际贸易发展的一种非关税壁垒。

#禁止倾销和限制出口贴补原则#是指各成员国在外贸业务中不允许进行商品倾销和实施出口补贴,因为倾销和补贴行为易造成市场扭曲,属于不公平竞争。WTO允许成员国在某些情况下,可以采取征收反倾销税或反补贴税等措施来抵消因别国的倾销或出口补贴对本国所造成的损害。

#互惠原则#又称对等原则,是指WTO成员国之间要互惠互利,贸易特权与贸易利益要相互让与。

#国民待遇原则#是指在成员国之间相互保证给予另一方的自然人(公民)、法人(企业)和商船在本国境内享有与本国自然人、法人和商船同等的待遇。

#透明度原则#要求成员国的贸易政策和法规在全国统一实施和透明,要求成员国有效实施的有关关税及其他税费和有关进出口贸易措施的所有法令、条例和普遍采用的司法判例以及行政决定,成员国之间缔结的贸易协定,都必须公布。进出口贸易商可以得到,人人都可以了解到这些法律和规章。这种透明度是互惠的,各成员国彼此都要公开这些内容。

# WTOGATT的区别#世贸组织是一个正式的国际组织;世贸组织的管辖范围增大了;世贸组织的权威性加强了;世贸组织的运作机制健全了。

# WTO的组织机构#部长会议、总理事会、分理事会及下属委员会、秘书处及总干事、纠纷解决机构和贸易政策审议机构、隶属部长会议的委员会。

#WTO的建立#世界贸易组织成立于199511,前身是关税与贸易总协定(GATT)。世界贸易组织协议于1994415日在摩纳哥的马拉喀什部长级会议上获得通过,被104个参加方政府代表签署。根据该协议,世贸组织于199511日开始运行,与关贸总协定并存一年后,于199611日起完全取代关贸总协定,成为规范和协调当代全球经济贸易关系的最权威的组织。